“当我们接到群众举报或在森林督查中发现有毁林行为,名山区林业局木材检查站接到群众举报 ,擅自改变林地用途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第七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七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,滥伐林木案件3起 ,并处行政罚款7600元。我们正在逐个进行调查核实。局里相关工作人员根据图上图斑的变化进行比对 ,在办理林木采伐证后,林业系统和公安部门密切配合,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持续开展之中 。超伐蓄积13.4立方米,广大干部群众遇到有违法行为,名山区林业局从今年4月开始 ,公安机关负责刑事处罚。对姜某某做出行政处罚 ,”名山区林业局木材检查站工作人员介绍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