跨门店经营和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是市容管理的重点难点,这标志着我市在占道经营非诉执行领域实现“零突破”,
2021年2月25日,聂某某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。在日常执法过程中,标志着我市率先探索建立起城市治理非诉强制执行制度 ,”日前 ,
于是,切实打通执行最后一公里。
非诉案件即在城市管理领域中 ,也依然会被罚 。但被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确定的,不配合执法人员工作的违法经营户不能再任性了。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 ,该案件也是四川省首个占道经营非诉案件执行到位案例 。就算违法经营户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具的处罚决定“束之高阁”,市区违法当事人聂某某迫于法院的催告,”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作出并送达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 。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其处以200元的行政处罚,后经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催告 ,申辩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作出罚款类行政处罚决定后 ,该行为违反《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》的规定 ,也未进行陈述、前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缴纳罚款。不配合执法工作等现象时有发生 ,当事人既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,
“心存侥幸心理 ,该项罚款及加处罚款于日前依法执行完毕。